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年终工作布署,保证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入账和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对截至2016年11月3日未认领的外汇账户银行来款进行集中认领。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务必于2016年12月10日前抓紧认领,并持相关资料到财务处兴庆校区第一核算中心(教学主楼E座206室)办理入账结汇手续。对长期挂账未及时认领的银行来款,学校将按规定程序予以清理。
望周知!
财务处
2016年11月7日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外汇账户未认领银行来款清单》
【关闭】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 站点建设与维护: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