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广大教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减少办理财务业务的排队等候时间,财务处将于2011年9月1日开始试行“网上预约报账”、“不等候报账”和“网上智能排队”方式办理报销业务。
一、网上预约报账
“网上预约报账”方式是指报账人员通过财务处主页上的“网上预约报账”系统,根据业务类型在网上填写“借款预约单”或“报销预约单”,预约具体报账时间,并在约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柜台办理借款和报销业务。目前受理的预约业务暂不含 “985工程”、“211工程”、国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码以1861开头的经费)、外汇、校级专项(项目码以014开头的经费)等业务。
“网上预约报账”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登录财务处主页上的“网上预约报账”系统;
(二)选择业务类型,包括日常报销、差旅费和借款三种类型;
(三)详细填写报销内容;
(四)选择支付方式,包括冲暂付、现金、银行转账、个人账户(工资存折);
(五)选择预约地点、预约时间(具体时间段),打印“借款预约单”或“报销预约单”;
(六)持“借款预约单”或“报销预约单”及报销单据,按预约时间到指定的预约柜台办理业务,现场完成报销手续。
二、不等候报账
“不等候报账”方式指不需要在财务处现场等候的报销方式。采用该方式的前提是报账人员本着诚信自愿的原则,充分信任财务处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并通过财务处“不等候报账系统”进行预约。目前受理的业务为不涉及现金的借款及报销业务。
“不等候报账”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登录财务处主页上的“不等候报账”系统;
(二)填写不等候报销申请单;
(三)选择预约地点、预约时间(具体日期),打印不等候报销申请单;
(四)将报销的原始票据封装在“财务报销专用袋”内,并将“不等候报销申请单”插入财务报销专用袋外袋;也可将报销的原始票据封装入自备信袋,并将“不等候报销申请单”粘贴在自备信袋外。
(五)报账人员将“财务报销专用袋”或自备信袋连同原始票据交财务处核算中心指定人员初审,并办理登记手续即可离开;
(六)财务处核算中心进行业务处理;
(七)财务处根据“不等候报销申请单”上的账号信息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项转入相关人员工资存折或对方单位银行账户。
三、网上智能排队系统
“网上智能排队系统”是指报账人员不仅可以在财务处核算中心现场取号排队,而且可以通过校园网登陆财务处主页上的“网上智能排队”系统,实现网上排队,并随时查看财务处核算中心的叫号情况,合理安排办理报销业务的时间。
“网上智能排队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登录财务处主页上的“网上智能排队”系统,选择“智能排队当日取号”或“智能排队预约取号”,“智能排队预约取号”仅能选择次日的预约号;
(二)选择业务办理地点;
(三)选择业务类型,包括一般业务、985/211业务、校级专项和外汇业务。业务类型旁边会实时显示取号动态信息;
(四)选择“取号”,取号成功后打印取号单。
(五)报销人员凭打印的取号单到所选择的预约地点按顺序办理财务手续。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网上预约报账”和“不等候报账”方式的服务对象暂定为我校在编教职工和研究生。
(二)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进行报账,都应按原规定填写借款或报销单据,相关人员签字。通过“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和“不等候报账”系统打印出的“借款预约单”、“报销预约单”或“不等候报销申请单”仅是预约成功的证明。
(三)打印“借款预约单”、“报销预约单”或“不等候报销申请单”时,需将该IE地址设置为“可信站点”。
(四)通过“网上预约报账”方式领取大额现金的,仍需在办理业务的前一天与预约地点的出纳预约现金。
(五)选择“不等候报账”方式应注意以下几点:
1、若报销发票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财务处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会在“不等候报销申请单”上注明退单原因,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与预约人进行联系,退回报销资料。
2、若“不等候报销申请单”上金额与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最终审核金额不一致,以财务处审核金额为最终报销金额。
3、不等候报账只针对不排队等候、不要求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若需要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请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预约。
(六)选择“网上智能排队”方式的报账人员在取号之后,可以根据“网上智能排队系统”中显示的等待人数情况自行安排时间,无需在财务处核算中心等候。但为防止出现过号情况,请已取号的报账人员及时到所预约地点办理业务。过号需重取。
(七)智能排队各核算中心业务办理柜台情况:
业务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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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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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柜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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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校区第一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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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211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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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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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专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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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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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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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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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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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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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校区第二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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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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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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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校区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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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业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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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负责985/211业务、校级专项业务、外汇业务的审核在处理完专项业务后也可以处理一般业务。
(八)当日抽取的号码未能在工作时间办理完成的,需于次日重新取号。
(九)财务处对外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1:40 下午:2:00—5:40
夏季:上午:8:00—11:40 下午:2:30—6:10
对外受理业务时间:
冬季:上午:8:00—11:20 下午:2:00—5:10
夏季:上午:8:00—11:20 下午:2:30—5:40
每周三下午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
各位老师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直接反馈给我们,我们将及时给予关注和回复。感谢您对财务处工作的支持!
联系电话:
核算管理办公室: 82663916
兴庆校区第一核算中心:82668426
兴庆校区第二核算中心:82668429
雁塔校区核算中心: 82656102
财务处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