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西安交通大学技术合同认定审核意见的复函》(陕科技术合同审核[2013]03号)批准的课题免税名单,现已将批准免税项目的营业税退回原预扣经费卡中。请各项目经费主管人根据持有的扣税证明单第四联(绿联)与退税项目清单进行核对,并及时查询是否将预扣营业税退回原经费卡中,如有问题,请持有经费卡的经费主管人于2013年10月31日前,携扣税证明单第四联(绿联)到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中心(主楼A205西)核对。
联系电话:科研经费管理中心 82664832
财务信息与管理办公室 82664831 82668428
财务处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