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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财务票据粘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1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提升会计档案查询效率,财务处将全面推行会计凭证影像化,以方便广大师生足不出户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查阅财务凭证和原始票据。根据会计凭证影像化的要求,现对原始票据粘贴方式做出规范要求,具体如下:

 
1.归类整理。对原始票据按照内容进行分类,如办公用品、电话费、市内交通费、图书、材料等,再将同一类票据按照形状由小到大分别粘贴。
 
2.票据粘贴。将分类、整理好的票据,统一采用单层平铺式由上向下、由左向右,一张张横向平铺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保证票据之间互不遮挡。
 
(1)在节约合理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同类事项粘贴在同一张票据粘贴单上。
 
(2)A4纸张大小或大于A4纸的原始凭证(如电子发票、合同、会议通知等),无需进行粘贴。
 
(3)票据背面统一使用胶水平铺粘贴。票据之间请勿重叠、遮盖,请勿使用双面胶、透明胶、订书针等固定票据。
 
(4)票据粘贴完毕,经办人员须汇总票据金额,并在粘贴单上注明票据类别、票据张数、合计金额。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勿使用铅笔、圆珠笔、红笔填写。
 
(5)需特殊说明事项(如图书书名等)可在票据粘贴单正面空白处书写。
 
(6)请保持原始凭证及粘贴单平整、干净,请勿折叠、污损。
 
(7)票据粘贴单可在“财务处主页—资料下载”页自行下载,财务处不再统一印制票据粘贴单。
 
为提倡节约,减少浪费,在不涉密的情况下,也可使用单面用过的A4纸粘贴票据,但应保证粘贴票据的一面为空白页,同时预留3.5cm的左页边距作为装订线,装订线内不要粘贴任何票据。使用过的一面请用钢笔或签字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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